检验一流智力的标准,就是头脑中能同时存在两种相反的想法,但仍保持行动能力。

读了刘晗的《想点大事》,头脑里想起菲兹杰拉德的这句。

这不正是「法律」吗?

法律就是「混合了两个极端」,又能正常运行。

01

法律无视善恶。 法律只看规则。

站在日常生活视角,有些法律,貌似不可理喻。它没有给任何人最好的结果。 它只避免了最坏的结果。

法律必须让正义变得「迟缓」甚至「平庸」。它不求个体的极致满意。 它追求整体秩序的最小摩擦。

02

法律生于复仇,欲阻止复仇。

看《唐朝诡事录》悟法律之意义。

长安红茶案,探被抽干鲜血的新娘;石桥案,寻画中离奇死亡的众人。卢凌风,刀出鞘,惩恶扬善,快意恩仇,是直觉的正义。苏无名,按住愤怒,冷静探查准确线索,挖掘证据,严谨断案,庭审定罪,是程序的正义。

世上没有神,也没有鬼,只有装神弄鬼的人。苏无名寻找的是因果链条。

卢凌风代表复仇,人类最古老的本能。苏无名代表程序,一种反人性的冷切技术。

抓捕犯人,关押定罪,正是为了阻止人们私下复仇。国家垄断惩罚。 私刑一旦泛滥,人人自危。 法律把复仇关进笼子。 大众均可稳定生产。

03

法律不看真相,法律只看证据。

哪怕事实如山,若不符合证据链条,法律视而不见。

现实世界精度无限,法律无法一一处理, 法律只截取切片。

04

现在科技发展迅速,比如 AI。法律显得保守,人们抱怨它阻碍发展。

法律的保守,其实是稳定地基,一种真正的长期主义。

把法律看作社会的操作系统。 底层系统若频繁更新,系统必将崩溃。 法律的滞后不是 Bug,而是一种特征。

法律必须给社会提供一种可预测性。 面对 AI,法律必须慢, 让子弹飞一会儿, 看清技术的边界, 过早立法,扼杀创新, 仓促立法,制造漏洞。

05

法律条文读起来空洞、抽象、模糊,看似故弄玄虚。

这模糊是装甲,模糊带来弹性,弹性让法律长存。

若法律像代码般死板:「禁止在公园骑 26 英寸红色山地车」。 你换辆蓝色的。 或者换个 24 英寸的。 法条当场作废。 寿命只有三天。

若写成「禁止车辆进入」。 这行字能管一百年。 交通工具千变万化。 法官只需解释何为车辆, 法律就此有效, 适应发展。

06

法律界定权力。 法律知道边界。 它知道手该伸多长。

苏无名懂规矩。 他拒绝越界。「这归大理寺。」「我只是县尉。」

旁人看作推脱。 这是管辖权。 这是权限意识。

卢凌风拔刀乱砍。 普通人四处乱撞。 投诉。 发朋友圈。 找领导闹。 力气耗尽。 问题依旧。 找不到对应的锁,钥匙毫无意义。

07

法律思维能给我们一些思路:

  • 签合同前,开启「坏人模式」。 假设对方设了陷阱, 对方想坑你, 哪怕他笑得再甜, 这不是阴暗,这是风控。
  • 挚友借钱,也要打借条。 记忆会模糊,墨水不会,证据不会。
  • 纠纷降临,收起委屈,冷藏愤怒,只问一句:「规则怎么说?」
  • 法律不给完美的公道,法律只给一个交代,一个符合规则的交代。

08

法律憎恨不确定性。 法律无视善恶,甚至无视情理。

同事买房,因不知不利因素,被诱导完成签约。求助法律之后,退款艰难。

法律维护商业系统的运转效率,强制忽略个体的认知局限。

法律假设每个人都是「理性人」。签下名字那一刻,在法律里,他就被视为已阅读、已理解、已接受。 条款即铁律。

我们期待法律保护弱者。商业契约里,法律保护交易,它保护「确定性」。

若没看清能推翻合同,若「我不懂」能取消交易,交易成本爆炸,社会停摆。

09

信息不对称中,卖方掌握信息,为何法律不让卖方承担一切?

这看似不公。背后藏着冷酷的逻辑:最低成本避免者(The Cheapest Cost Avoider)。

法律分配风险,不看谁坏,不看谁强,只看谁最低成本去阻止错误发生。

前面提到的买房案例中:

  • 如果不利因素是隐蔽的,比如地基下沉,只有开发商知道,买家看不见。开发商阻止错误的成本最低,法律通常判开发商赔偿。
  • 如果不利因素是公开的,比如旁边有垃圾站。虽然开发商没说,但垃圾站就在那。买家去现场看一样,便知,这个成本远低于开发商列出所有不利因素。

法律假设你是成年人,上百万的交易,尽职调查是本分。如果你没看、没问、没查,法律不认为开发商太坏,反而会认为你太懒。

法律把风险分给了你,倒逼每个人都变得精明和勤奋。

这个原则,还有一个目的:让交易「跑起来」。

假设法律仁慈:只要买家感觉被忽悠,或只要有一个缺点没告知,就可无条件退房。

听起来正义,后果却灾难。

  • 交易成本无限高: 开发商自保,合同写成百科全书,把地震爆炸都风险都写进去。你签合同不再是 1 小时,而是 1 个月。
  • 价格转嫁: 随时被退房,是巨大风险,极高的成本,开发商会将成本折算进房价。所有买房人,都要为那些「可能退房的人」买单,房价更高。

像售房合同之类的格式条款,看似霸王条款,实则是商业运转的润滑剂。它让房子像流水线产品一样快速卖出去。在法律眼中,效率优先。交易发生,优先于个案的完美公平。

法律可视为「社会保险」,保费昂贵。

若要法律保护一切无知和疏忽,保费将是天价。

现在的法律是一种妥协: 它只保「重伤」:欺诈、暴力,它不管「轻伤」:没看清条款、买贵了、后悔了。

法律无法为每个人量身定做。它设定「平均分」。若你疏忽大意,若你轻信他人,你的行为在平均分之下,你必须为自己行为买单。

永远不要用「我不知道」、「我不懂」、「我当时太急了」做借口。商业社会,愚蠢和天真是要付费的。

10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The law aids the vigilant, not those who sleep on their rights.

普通人会以为: 只要我有理,只要我手里有欠条,这笔账一万年也赖不掉。

可惜,正义也许会迟到,而且更会过期。

如果你在规定时间内,你未发声,法律认为你「默许」了这种侵权。

法律会通过「时效」,强行让「睡着」的权利失效。你再冤枉,过期作废。

职场与生活同理:若你容忍越界行为,而不发声,在规则眼中,你的权利就没有被侵犯,是你同意了侵权。忍气吞声,在法律里不是美德,是放弃自己的权利。

11

民法只填平,不惩罚。

填平原则,是填满坑,法律收工。 诉讼无法发财致富,法庭拒绝复仇惩罚。

很多人打完官司觉得不解气。你若被骗,你渴望骗子倾家荡产、痛哭流涕,这是爽文。

法律只帮你拿回了本属于你的钱。你损失十块,法律拿回十块,往往还打折,多一分都不行。

遭遇商业纠纷,计算止损点,计算索赔额。收起愤怒,为了出气而消耗时间,你在制造二次亏损。

12

证据是事实的唯一边界。没有记录。就没有发生。

口头约定,信誓旦旦,没有录音、截图、签字,在法律的世界中,该承诺从未发生。

法律无视上帝视角,只认固定真相。

把这个习惯带到生活中:

结束重要谈话,发送文字让对方确认:「刚才我们聊的是不是这个意思……」。

这不是猜忌,这是固定证据。大脑会篡改记忆,但证据会留存。

好的契约精神,是先小人后君子。

法律不渡巨婴。法律只给成年人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