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1.欲得法义见地之真感,必藉所缘对境以为契机
2.于“十八界”中,推究见取心之本源
3.欢喜之心,至为紧要
4.修行者,于有为法恒作减损之功
5.辩才当用于诠释法理
一、欲得法义见地之真感,必藉所缘对境以为契机
开示:若欲于法义见地之中得真实体悟,必假所缘对境以为契机。若无此契机,则难领会法句之本旨。譬如兴慧往日,面西持诵陀罗尼之所感。当此对境现前,即为法义见地之机缘,亦名所缘境,由是可体悟法中殊胜境界。若闻思唯滞于空想,囿于一法,则难有实证效验。兴慧可述当日所感。
居士:谨禀师父。昔聆师父开示已,依师所教,至水畔洲岛西向垣下,即昔日师父率众于此普施加持之所,面西而立。其时虽无赤日当空,云天却现金色祥霭,以此为所缘。弟子依教,持南无阿弥陀佛圣号七遍,复持南无大悲观世音菩萨圣号七遍,次诵大悲心陀罗尼前之发愿文: 南无大悲观世音,愿我速知一切法; 南无大悲观世音,愿我早得智慧眼; 南无大悲观世音,愿我速度一切众; 南无大悲观世音,愿我早得善方便; 南无大悲观世音,愿我速乘般若船; 南无大悲观世音,愿我早得越苦海; 南无大悲观世音,愿我速得戒定道; 南无大悲观世音,愿我早登涅槃山; 南无大悲观世音,愿我速会无为舍; 南无大悲观世音,愿我早同法性身; 我若向刀山,刀山自摧折。 我若向火汤,火汤自枯竭。 我若向地狱,地狱自消灭。 我若向饿鬼,饿鬼自饱满。 我若向修罗,恶心自调伏。 我若向畜生,自得大智慧。
继而摄心专诵大悲心陀罗尼五遍。自称念弥陀、观音圣号伊始,觉受迥异常时,身心之间吉瑞盎然,持诵之力炽盛,加持周匝。是日天阴,身临水湄,然分明觉身外若有无形屏障,宛若结界。持诵陀罗尼之际,加持之力如热浪奔涌,裹护己身。诵愈久,悦心愈生。依此次第持诵大悲心陀罗尼,其境殊胜,身心清宁,摄受之力、加持之盛,叹未曾有。昔日闲居持诵,与今日依师次第、临此所缘境如法行持,加持质感、身心转变,迥然有别,是为弟子亲历之证。
开示:观世音菩萨持大悲心陀罗尼,心生法喜,由初地超第八地。兴慧今日,亦几近于此。
居士:弟子实生持久之悦心。尔后每诵陀罗尼,欢喜之心辄速现,是为变化。
开示:故如前言,欲悟法义见地,必假所缘之境。若但以己身为所缘,则多见局限。若投之于天地自然,则功用不可思议。是故修行人宜常亲近自然。然亲近非徒游观,当转境为道,资于己修。若终日居斗室,心不能生法,则当出户,亲于自然有道之所。不然,则困于善恶妄相笼罩之中,徒起虚浮分别。
开示:此中有理。众生眼根,遇物即生见取之心。见取有强弱之别,弱者微细,强者粗重。眼根遇色,无论有意无意,一见则见取心生,引生尘劳。是故打坐闭目,世云闭目养神。何谓养神?不耗即是养。眼对色尘,无论粗细,向外攀缘,皆耗神气。故闭目以守神。
二、于“十八界”中,推究见取心之本源
居士:弟子修奢摩他时,心难放旷,后以法义见地导引,方有改观。
开示:前番开示,正为此事,汝尚记否? 居士:弟子记得。 开示:所云何事? 居士:即心难放空,何以得空。
开示:吾曾言,若直与一答案,其力甚微。当推求此答案生成之次第路径,循理思维,方能安住境界。若独记答案,不循次第,则难降伏妄境。汝尚忆此语否? 居士:弟子记得师父。
开示:汝修奢摩他,求“空”,空即是答案。何以是空?因妄有生,因生有灭,生灭名妄,灭妄名真。此乃证空之路。循此次第思惟,故有效验。
开示:智慧,乃于一一对境之中,依法义见地,渐次积集而成。亦当积集教诲经验。他日遇境,当先简别:此境属根?属尘?属识?当先于十八界甄别。若其境属尘,则复辨为色、声、香、味、触、法何尘。六尘之中,法尘最为繁奥。 若为色尘,则以色相形质显现。当反观:我于此色尘,起何等见取?我因见色尘而起见取。见其何物,取其何相?若见为美,他人或见为丑。众生遇色尘,妄分美丑,则堕世间因果,缠于思虑,轮回不息。如是思惟,名为正思。
是故闻思法义,贵在善用。若色尘现前,强言不可取,是又落二元对立。自身四大所成六根,亦属色尘。何独舍外尘而不舍自身?当平等捐舍。若对境生此分别,则难契如来平等之法。细究方知,所知障蔽正知见。凡今所学知见理论,皆自外得,不能内发轻安。若自性自起轻安,由是生发智慧,则不假外求。美丑、悦耳刺耳之分别,皆从外境习得,依于俗谛。根器若立在俗谛,何由超脱? 故自性妙用,不从外得。而凡夫知见,皆向外习得,此二者之别。遇境必当审察。审察之法,首于十八界辨明对境所属,次观我与境之交涉,皆由见取而起。复究此见取,何由而生,何由而取。惑障之源既明,便以法净化,如法思惟,以法自活。寻得二者关联,取对应之法对治。经云:“色是无为,色不可得故。” 当观色尘现前,是否生“可得”之念。或云:吾煎茶在前,取而饮之,岂非有得?试思:茶水入腹,为肠胃运化。汝即是肠胃耶?四大假身受用,非真我受用。胎中色身,假借四大为体,非实我所有。茶水入身,何关汝事?是四大受用,非汝受用。色不可得,貌似有得,究其实则无。此茶喻如客尘,过客往来,暂至复去,何有实得? 修行人困于烦恼,即是于法不能了达,为世间缠缚。若具明达智慧,遇境即洞见诸相虚幻,假借而有。往昔所言,世间一切受用之物,皆是假借。假借必有归还,由是世间因果,报恩、报怨、讨债、还债,皆由此“借”字而起,众生不能洞见。若看破世间聚散生灭,悉是虚妄,此身及一切外物皆是假借,则不再执着。何以执着?非实属于己。昔谓毛发牙齿是我,而今发落齿亡。一切器物,皆有寿限。寿有二端:一为物之本寿,二为外缘增减。如杯器,不加损毁,可存千载,是为本寿。外缘扰之,则寿减;善加护持,则寿延。然因果难防,磕碰损毁,寿尽则坏,此名无常相、败坏相、无坚牢相。色身亦然,形虽有异,理实等同。
遇境生烦恼,是无明达智慧,不能洞彻。或有言:吾已看破,反生忧怖。此非真看破,只是取其境之衰灭之相。世俗谓事物有两面,以法观之,唯有增减二法。心取减相,则生悲苦愁忧;心取增相,则生欣悦憧憬。非真看破,只是取其一偏。真看破者,无烦无恼。若看破而烦恼不息,则非真看破。罗汉洞达生灭,岂终日沉沦烦恼?
何以品尝法味?但如法思惟而已。 或虽循理思惟,未得法味。须知当入心思量,不可缘意分别。经有此言:入心思量,不可缘意分别。思惟法义,若依尘境起心,此名缘心,属意地,亦名缘意,意所生心。如法思惟,当入心思量,不随缘意分别。 何谓缘意分别?忆所学章句,执空之名言以对境,未解空义,但以“皆是幻相,勿执”自持,是保姆之见,可暂安粗念,不能以此证圣。 入心思量之时,间或堕于缘意分别。若入心思量居多,仍可得法味,得一分则受用一分。若为缘意打断,则此段之时,不得法味。缘意分别之时,犹生欢喜,是此前入心思量之余势。若先起忧戚,后落缘意,则唯生苦痛挣扎。心念先后,影响知见。
故遇境生欣厌之心,勿困于虚妄情绪。佛子当如法思惟。当先辨烦恼对境属于十八界何类,定其处所。如讨贼先知贼在何方,不知处所,何以降伏。于十八界定位已,复观自身对此境所起见取之心。二者关联既明,再以法义见地净化降伏。智慧愈深,观修愈细,则对境瓦解愈速。心若粗重,不能穷究法义微细,则烦恼净化迟缓。
闻法生悦,得尝法味,是当下闻法之相。心愈清净,法味愈浓。思惟之中种种幻妄蛊惑,其伪如奸佞小人,君子当远之。善护欢喜安稳之心。
净化对境,有三层次第: 一者,审察烦恼缘起,属于十八界何处; 二者,究察见取之心,我与十八界因见取而起交涉; 三者,如法思惟。此乃断烦恼之根本次第。
烦恼缘起,必先定位。次知迷惑者,即是此我,而惑之本,不出见取二字。当辨此见取,与十八界中何者交涉,审之务要精审。有时缘起本是色尘,势力强盛,扰动心识,便易误判为识。当追溯最初缘起,不可截取中段。此即观缘起之义。《略说行法》,于此多有开示,实为珍宝。
究察烦恼三阶段:一寻烦恼缘起在十八界何处;二观我生何等见取;三以法调停二者。法如国主,维持秩序,晓谕见取、尘境,勿耗本体,当护持身心平衡,共相安住。习气再起,则复以法晓谕。人恒有过,过而能改,循环不已,故须善知识,即是此法。世间治国,亦以律法平衡秩序,理相通也。
世间习律之士,研读刑典。汝等修学,亦是研习此法。非一读章句,便为学毕。不断惑,则常当修学。若无开示,则各人妄解,歧说纷纭。有开示,则解义有准。
法义无穷。章句录法,非能穷尽。反复咀嚼,如偈所言:“世界微尘,因心成体,缘相丛生,相续因果。”以此观烦恼:世界微尘,由心成体,心与境相交;缘相丛生,故多烦恼;相续因果,故生灭不绝。 对境定位,追溯缘起,即是察其因果。境自有因果,我起见取,则我与境复生一重因果。由见取而起惑、生烦恼,又是烦恼之因果。念念相续,则因果无尽。 诸法实相云: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于源头止息,则虚妄之关联断绝,幻相消散,方显真实。章句随修证深浅,体悟不同。勿被阶段性烦恼、习气惑乱正知见。习气间来,不为所惑,即是智者;为其所迷,则是凡愚。
何以常被烦恼缠缚?忘失法义见地、忘失菩提心故。丛林之中,恒修早晚课,即是熏习串习,防其忘失。早晚功课,为修行人知见底线。若课诵不修,唯事衣食,日久尘劳丛生,难可回转。烦恼现前,可自省:我遗忘何法?妙法抛却,无益杂念历历在心。
三、欢喜心很重要
开示:念珠不嫌其多,若集七枚,日持其一。何以故?见佛珠而生欢喜,日日各生悦心。欢喜之心,至为紧要。有欢喜心,则遇事皆悦;若无欢喜,虽遇佛亦难生欣乐,亦难睹佛。菩萨依三昧,得见佛之不灭法身,往生净土,得见弥陀化身。娑婆众生,寻常难见佛。唯修行功成,具足往生资粮,弥陀或遣童子来告。不然,寻常难遇。见善知识尚且不易,况诸佛乎。 故恒护欢喜之心,无论顺逆困境。心有感召之力,常生欢喜,纵逢厄难,福运将至,祸兮福所倚。若终日忧戚,则诸事转劣,此心念感召之理。不可随业流转,同流合污,是为下策。业力令汝怠惰,当自省:我为业所驱,抑我自主? 饭后昏沉,乃胃腑运化,气血聚于中焦,脑府供给暂减,此是常理。故饮食宜七分饱,不令过饱。洞悉此理,则有智慧,不为幻象所惑。当常为有智、自在之人。 欲入如来大寂灭海,当先于世间业海得自在。不能转境,则不得自在。若能转境,则同如来。昔有偈云:跋山涉水求决道,不知岁月过几何。历劫之后方领悟,此山彼山皆一山,无有差别。 修行游历,宜趁早,不可迁延。年时既迈,身力衰微,难亲证种种境界。忆昔于边隅泽野攀树之阅历。
居士:弟子尚记师父。 开示:惜未登屋。后于居所檐上,亦尝登览。唯自檐跃下,未曾亲历。 居士:弟子曾越垣,致身有伤,处处痛楚。昔在古寺,曾历此事。
四、修行是对于有为法不断地做减法
开示:修行之要,在于世法作减损之功。减至无可复减,则转成无为法。凡圣之别,皆依无为法而立,由是超脱六道,不入轮回。 修行之减,乃于心体上减。非外在衣物器物之增减,是心不攀缘世间诸相。若心起粘连,则当减之;本无粘连,则外物多寡无关。昔有持紫金钵者,诸缚皆离,独惜此钵,遂成缠缚。此即有为法之当减者。 章句云:断其可断,破其可破。“可”字大有深意。无有缠缚者,何须断之?凡生束缚、障碍,结成生死业系、烦恼之相,便当断除。不可一概剪除。精进之心、追寻惑源之发心,不可断。当审察抉择,断其当断者,勿一刀切。 昔撰章句之时,常有感应,仿佛大德假借吾口宣说此法。
居士:弟子能感此意,而不能彻解,但中心感动。 开示:吾阅《略说行法》,有时亦觉陌生。法句精妙,恍非己出。一岁诵之,百岁诵之,体悟不同,此与古经相似,诚为难得。世间典籍,虽辞藻华美,不出生灭情绪,不能与此清净法相比。世间文章,如人舞于庭;《略说行法》,如天眼观世,一切嬉戏,了然洞见。 昔遇二老,通数理之学,应试皆魁首。然世间学识,不能除断烦恼。技艺止于授课,离其场景,则无所施用。解苦之道,方为真道。世间诸学,如解绳,不知绳结次第,强拽、啃啮、以刃断割,不解其理。天地万物,皆依理而立。不得其理,不见根本。智慧、技艺、学问,迥然不同。久修之后,与世俗人交谈,便见其思虑杂乱,无理可依。未修之时,反觉其聪慧;熏习法义日久,一眼便能分辨。 修行人心念简易,唯法义深妙难穷。其余处世,清净单纯。增长智慧,是为根本。
居士:谨受教。 开示:唯有智慧,能解众苦。世间财物,但能暂慰,亦可为生苦之缘。唯智慧,能令解脱。 又有一能,名为捕捉法之能。法现前,能捕捉领纳,则法喜充盈。心念一动,法便逝去,多有失之交臂者。故听法之时,当护清净之心,法才显露,即取而持之,法喜自生。每周闻法,可以涤除尘劳,贵在捕捉此法。
居士:弟子明白。
五、辩才要用到法理诠释上
开示:烦恼对境现前,不必惶怖。第一念起,当思以法降伏,依理践行,则烦恼自伏。凡夫遇烦恼,以为大祸,心生怖畏,乃因未知其理,妄自放大惑相,如畏黑洞。实则如手心手背,一转即息。修行人遇惑,即以法解惑;次依法义践行,烦恼可降。知此路径,何烦之有?譬如目生眵垢,人皆知拭去。眵垢不扰人心,何以烦恼扰心?烦恼落于心,当如眵垢一般,与心剥离。此名正知见,如是思惟,名为正思维。 凡夫临境,以为天倾,烦恼缠扰不休,皆自心妄想。人一生,栖于自心妄想之中,依妄想观世间,未曾以世间本相观世间。观因果之时,若唯计自身利害,则生惑障。当依因果本相而观,自能解脱幻狱。知幻即离,不作方便。离幻即觉,亦无渐次。烦恼现前,当作如是观。此等诠释,即是辩才。辩才当用于诠释法理,不可用于诡辩惑众,不然,则失辩才之本用。 如修行人证得清净,当用于修道。若复与世间染着,则清净消散。辩才亦出世之德,不可颠倒黑白,同于世俗。譬如得天眼,用以照察微细因果,非为嬉游观览。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如法之行不为。纵利刃临颈,不如法则不为。
居士:法现则得,转瞬复忘,如泥鳅滑走。 开示:未为真得。捕捉法者,必心生欢喜。譬如茶汤,本为纯粹,若投葱菜,则失本味。一切法乐,由法而立。心若染浊,则法乐不存。法乐必建立于法中。离法,则一切法中功德、境界悉皆消散。是故修行人,当以法自活。离法,则法中功德尽失。
开示:汝言一以贯之,及问兴慧,便心念松弛。此中何相? 居士:弟子不自觉。见水便欲饮,心便涣散。
开示:非关饮水,关乎心念。初时摄心凝聚,问及汝,凝念便散。此过不归水。如行路颠仆,反责履弊。心凝聚之时,忽尔散驰,妄起见取,不自知何所取,只是攀缘。凝聚觉费力,则肩垂身弛,心念颓散。如修持之时,身本不动,忽生妄动。见茶水便思饮,非实渴,习气使然。当恒常摄心,不可散乱。然摄心不可刚猛,当柔和。 摄心,即是奢摩他,令心不散。此名忍力庄严,心能凝聚,则身有庄严之相;心念散乱,则烦恼之相现。常保此凝聚,诚为难事。无人督护,心便弛放。真能凝摄,则内有春暖花开。觉照之力、感应之力、究察之力、智慧之力,皆随凝聚而增;心一散乱,则一并衰减。散乱之时,意识主事,经云“汝意不可信”,即是此际。凝聚之时,名为修行;心散,则堕俗境。不必向外寻觅虚空,寂然感知,虚空自现。于凝摄之中,忆念西方极乐,空中赞咏三宝,皆是弥陀法音,化现所作。众妙华中,圣宝庄严,蒙清净法水,得大灌顶,净土之相,如在目前。此乃忆念极乐,非徒口诵。以奢摩他,方能感应道交。经云身心寂灭平等,即是此境。深入其境,不可思议。
修行,必从心地而出,方名真修。摄心之时,心念要不浮不沉。心沉则昏昧,心浮则戏论。离此二病,方能如理如法。方才兴明,师父久演法义,初时清净,渐生安稳,继而心念下沉,似将昏寐,此当戒之。修法,当守不浮不沉。 修法之时,有假我之中悦相,扰于法修。
居士:弟子思惟,此相难辨,常误认作法喜。
开示:微细尘惑,难可辨识。不经奢摩他反复锤炼,则不能明了。奢摩他之本,即是诸法实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一念偏离,便落非法,此为核心。修奢摩他,目的非独观不动心体,乃入不动之心体。观心,只为导引;入体,方是究竟。入此体,必凭诸法实相。只观不动,未为深入。佛像趺坐,以示定境,表诸法实相;起身,则为接引众生,度化世间。 不得微细妙中智,难知欲性安住处。 修行,即是于有为法作减损之功。修奢摩他,需法义见地否? 居士:需以法义见地引导。
开示:不动之心体,本不假法义。汝修奢摩他,以观不动心体,故需法以为向导。此体本身,不增不减,不垢不净,不生不灭,何有加减?智慧,用以降伏烦恼;奢摩他寂然,本无烦恼。向导指引境界,境界之中,无需向导。虚空性故,常不动故,如来藏中,无起灭故。无知见故,幻华虽灭,空性不坏。离幻即觉,亦无渐次。 《楞严经》云:狂性若歇,歇即菩提。向外追逐种种,亦是狂性。此正合修行减法之义,歇即菩提。 减者,但减有为法。若于无为法妄作减损,则大谬。
居士:是于有为法行减。
开示:于有为法作减损。此减,亦是有为法所起。如实修行,如说修行,方能真实体会法之不可思议。 法味浓淡,不在章句开示。一切名相仪轨,只是引法之缘起。行路问答,论道辩义,皆是说法。说法之后,法现前,能捕捉之,方为要务。一切名相,只是引法之因缘。悟此理,则知非无所谓,乃是无所畏惧。一字一念之差,便有远近之别。 一切境遇,及心中所生诸念,以法观之,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亲身经历之时,难入此义。与法相应之后,回看往事,如梦如幻,了不可得,终归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