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十七条
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其摄制完成的电影送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审查。

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准予公映,颁发电影公映许可证,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不准予公映,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现在中共中央宣传部面前只剩下两条路:

  • 要么依法公示《澎湖海战》的公映许可证以证明放映合法。

  • 要么依法处理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法放映电影。


主送:国家电影局(中共中央宣传部)
抄送: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新闻出版局)
深圳市新闻出版局作为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的加挂牌子,电影管理职责由市委宣传部实施。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南电公司党委举行“七一”系列主题活动
https://mp.weixin.qq.com/s/jImQQqNoVHakt8rcw7gZ8g
深南电公司 2026年7月1日 18:00  广东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深化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南电公司党委依托“红帆领航,新能先锋”党建品牌,紧扣“五亮”行动部署,统筹各党支部在“七一”前后扎实开展“七个一”系列活动。活动涵盖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践诺行动、专题党课、特色主题党日、志愿服务及学习交流研讨,旨在激活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公司主业再造与绿色低碳转型。

06 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公司各党支部紧密结合业务特色,创新开展差异化主题党日活动。总部党支部通过观影《四渡》进行红色研学,在重温峥嵘岁月中赓续红色血脉;南山热电厂党支部组织观看《澎湖海战》,厚植爱国爱企情怀与责任担当;环保公司党支部开展红歌传唱与现场观摩研讨,推动理论学习与一线业务精准对接。多样化的沉浸式活动,有效促进了党性教育与企业经营的深度融合,引导广大党员从红色历史中汲取奋进力量,立足岗位树牢正确政绩观。

以上是深南电公司微信公众号对中南山热电厂党支部组织观看《澎湖海战》的报道:“南山热电厂党支部组织观看《澎湖海战》,厚植爱国爱企情怀与责任担当。”

深南电公司明确:澎湖海战是红色历史,主题党日观看《澎湖海战》是党性教育激活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所以这是一次完整的有组织的涉嫌违法的主题党日观影活动。

直到2026年8月10日,国家电影局官网依法公示的公映许可证清单里至今没有电影《澎湖海战》。

在此背景下,深南电公司微信公众号对中南山热电厂党支部组织观看《澎湖海战》的报道,存在两种可能:

  • 南山热电厂党支部根本没有组织观看影片《澎湖海战》,所有的观影活动均为捏造。
  • 南山热电厂党支部主题党日公开组织参加非法放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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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十七条
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其摄制完成的电影送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审查。

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准予公映,颁发电影公映许可证,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不准予公映,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电影的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取得的电影公映许可证标识置于电影的片头处;电影放映可能引起未成年人等观众身体或者心理不适的,应当予以提示。
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不得发行、放映,不得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进行传播,不得制作为音像制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没收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的;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二)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审批活动的;
(三)不履行监督职责的;
(四)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五)贪污、挪用、截留、克扣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补贴资金或者相关专项资金、基金的;
(六)其他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情形。

请求国家电影局、深圳市新闻出版局立案调查,重点核查:

  • 观影活动是否真实发生,公布观影活动的具体信息;
  • 放映地点是企业内部礼堂还是商业影院;
  • 影片拷贝或数字文件的合法来源;
  • 是否取得电影放映权授权;
  • 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诉求

  1. 请求国家电影局依法核查公示电影《澎湖海战》的公映许可证文号内容全文及照片,并将核查结果书面告知信访人并依法公示消除不良影响;
  2. 如查明该片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请求责成国家电影局、深圳市新闻出版局对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十九条的行为立案调查,依法没收影片、处以罚款,公布调查结果、消除影响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信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