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看到喜欢的美食作者发了一个厨房想法,说到“家庭厨房,不要迷恋颠锅”,突然想起父亲以前也很喜欢颠锅,不同之处在于不仅是颠勺,而且是要把灶头的火引入锅中,制造所谓“引火上身”的效果。评论后本以为这种做法也会遭到老师的否定,结果没想到老师回复我说:“引火其实还挺有用”。这可能也是父亲做饭好吃的原因之一吧,除了有锅气(镬气)还能制造出一种炙烤的味道。
我还没来得及学会做饭,父亲就离世了。留不住一个人,竟然也没能留下他创造出的美食的味道,这是我心中最大的遗憾之一。也还好我终于也开始跟着刚刚那位美食作家研究做饭,偶然发现她的“鲍鱼烧土鸡”的调味配方,成品尝起来竟然有爸爸烹饪的味道,虽然第一次做时忘了烹白酒,但那鸡肉熟悉的滋味仍让我感动到要掉泪。
父亲是跑销售的,我记事起他就经常不在家,拎着一个黑色皮包一出门就十天半个月。那时我总想着他回来能带一些什么小玩具之类,嘴上不说心里总想着,结果当然是盼不到后来也就不念了。虽然没有小礼物,但有好吃的,不同之处是,父亲是把好吃的复刻到家里的饭桌上。他走南闯北的,总能在一些大酒店里见识一些稀奇做法,好(hào)吃得他也就总喜欢把尝过的味道重现给我和妈妈,让我们也享受一番。平日里好买到的食材(比如鸡肉、排骨),就周末闲时做,在内陆稀奇少见的食材(比如鲍鱼、海参),就过年时托人买来做,每次都像模像样,让我放不下筷子。现在想想,这可能是他给我们最深沉的爱了。
爸妈都喜欢逛菜场,只要在家,基本上每个周末都要拎着篮子去溜达一圈,买一大筐东西回来。小时候不觉得,后来才发觉菜场是最具生机所在,大早上就熙熙攘攘,一进门便是满眼红红绿绿水灵鲜亮的蔬菜,再往里走,还能看到活蹦乱跳的鱼虾和吵吵闹闹的鸡鸭。和现在的超市不同,以前的老菜场都是卖活鸡的,鸭子也有得卖,但是在北方比较少。鸡可以让店家现杀,也可以拿回去自己杀。选好鸡也是门学问,买多了自然也总结出一套经验。老妈跟我形容过,一般他们会买小公鸡,看着一笼子鸡没啥区别,但你仔细盯着,就能发现有一只拼命往里面钻,想逃离人的视线,那就是它没错了。总要选活力最强的嘛,就像买东西要看生产日期最近的,那肯定是新鲜又销量好。
让店家杀很方便,专业人士还是非常麻利,给鸡断了气就直接丢进专门去毛的大桶里,轰隆隆一阵子就出来一只光溜溜的鸡。当然也有几次是买了活的拎回家来杀。先要给鸡放血也就是给它个了断,单手抓住两个翅膀,把鸡头仰到后颈捏住尖嘴,这样脖颈就露在外面了,然后用刀一抹就完事。要提前在鸡头下面放个小碗,用来接血。放完血,把鸡身子整个泡在事先准备好的一盆开水里,拔毛,然后就是开膛破肚,洗净下锅了。放血抹脖那一下一定要果断,不然鸡还活着。有次老爸杀鸡,都开始拔毛了,鸡突然从盆里跳出来,把人吓一跳。
老爸做的红烧鸡真是一绝,可能也是肉质新鲜的缘故吧,印象中从来不焯水,直接下锅。成品味道鲜香还有一丝微辣,肉多的地方多汁,皮多的地方粘嘴,我每次都能从盛盘吃到菜变凉,吃到吃不动,直到盘底再没有可拣的肉才作罢。红烧菜总会有些汤汁,这一盘子汤水冷了也别有一番风味。刚刚自然放凉一阵子,鸡皮炖出来的胶质就将汁水凝固了,筷子一挑可以扯下半盘子汤。我有时馋嘴了,就偷偷抠这个吃,只要盘子没进过冰箱就不用再加热,就可以放心吃(我的谬论)。自然,这剩下的精华,拌饭肯定也是非常香的。
除了做饭,父亲还喜欢听歌、看电影,并且迷恋高音质、高档播放器。这个老实人竟然趁着老妈不在家的时候,花巨款,偷偷给家里添置了一整套索尼家庭立体音响,那可是在2000年初啊。现在想来仍旧佩服爸爸的勇气,是怎么做到如此理直气壮不怕挨骂的。不过事实证明,老爸的眼光非常不错,高音质折服了我妈,最后就是“真香”现场。索尼的品质的确经得住时间的考验,这套音响服务了十几年,到现在还在用,“索尼大法好”不是空穴来风。
有了音响,当然还要有好的碟。那时候盗版碟很多,虽说便宜但是音质也很差,老爸却总能带回来正版碟,我猜是他出差的时候在大城市里专业的音像部里淘的。CD包括国内外、各种类别的乐曲,比如《红色娘子军》、《黄河大合唱》,还有《天鹅湖》甚至一些很有名的外国国歌。当然还少不了邓丽君的专辑,袅袅歌声,婉转入耳,真的也把我和我妈拉入坑了。除了演唱版专辑,还有扬琴版的,还有演唱会实录,甚至还有画册,我爸简直是家里的邓丽君第一粉头。然而,邓丽君在1995年因哮喘病发,没能活过45岁,更没料到的是,父亲也没能活过45岁,和他的偶像一样,人生停在了最好的壮年。
那时候老厂区有布告栏,除了通知和广告,有员工去世就会把讣告贴在上面。那时我远远地看见有很多人围观,路过时听到唏嘘声却不敢驻足,轻瞥一眼就看见父亲的名字写在上面,瞬间泪就要掉,只得别过头去快步走开。爸爸的讣告是我生平看到的最长的,有满满四五张宣纸。那些白色的纸,白得惨烈,白得冷冰冰。
还记得最后一次爸爸给我过生日的那天,本来他是有应酬的,也不知是不是冥冥之中的安排,他特意在家多留了一会儿,跟我一起吹完了蜡烛才出的门。那一年我14岁,而今年我28了,很快,爸爸离开我的时间就要超过曾经和我在一起的时间了。没有握住那人,也握不住那时光。
金宇澄说人是复杂的,你无法仅仅用一个个标签去定义他。但我真的好怕忘记父亲啊,于是只能用爱吃爱听歌来标记他,一遍遍地在记忆中打磨他的样子,让这个凋谢的生命重新在我的人生里鲜活。
至于为什么选择用吃和歌来定义他,我想味觉和听觉,是最能将人瞬间拉进回忆的链接。就像是一口廉价的橘子汽水能让人回想起多年前的夏天,在自行车后座上用棉被盖着的塑料箱里,卖的一毛钱一根的橘子棒冰。我也在很多年后才了解,味道可以唤起记忆,也可以用来寻找记忆。
父亲本就是一个话不多的人,手术事故又导致声带受损,他原本洪亮的声音变得沙哑。但我还是清晰记得,有一天他看我回家闷不吭声,临上班前特地讲说,让我有什么事情跟妈妈讲。他是以为我在学校被欺负了吧。这个沉默却温暖的摩羯座,在短暂的十几年中,给了我最沉甸甸的爱。
那我们拉勾,下辈子,你还做我的爸爸吧,好吗?
父亲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