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原来这是韦小宝

这一个广告引导牌,地点在扬州瘦西湖景区,这个景点的名字叫“瘦西湖奇妙游”。
“诗画瘦西湖·月夜越扬州”中秋主题活动发布_扬州网
http://www.yznews.com.cn/wap/2026-09/22/content_7844351.html
趣味集章打卡
时间:9月25日—27日
地点:各门游客服务中心
本次活动设置多处打卡点,您可以在各门游客服务中心领取集章卡片,集齐5枚印章并分享至社交平台,即可在小金山文创咖啡或熙春台兑换定制礼品,在风雅湖畔留下一份专属的节日纪念。瘦西湖奇妙游
时间:9月25日—27日
地点:五亭桥北—餐英别墅
来瘦西湖奇妙游,开启一场穿越古今的趣味旅程。古风巡游、烟火市集、闯关游戏、网红打卡一应俱全;更有真人小剧场《月落箫声断》、9D飞行影院飞越瘦西湖等项目体验,好看好玩好逛,一站式满足您的需求!
锦绣瘦西湖·盛世贺华诞 | 十一多彩活动,笑迎八方宾客
https://mp.weixin.qq.com/s/OvnDfHzW6svmj406taoidw
餐英别墅区域,“瘦西湖奇妙游”项目提档升级,《小宝撒藩之盐案迷踪》趣味横生,搭配古风巡游、闯关游戏、9D飞行影院,一站到底玩尽兴。
万花园内,大型实景演艺《不止三月下扬州》精彩上演,以园林为台、水墨入戏,生动演绎扬州的文化与风情。
国庆好戏连台 | 一场演出阅千年,一桩盐案入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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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花园实景演艺《不止三月下扬州》打破时空桎梏,邀不同朝代人物相聚舞台:李白与苏轼把酒对酌,郑板桥伴江春闲步同游,广陵玉人吹箫引路,婉转乐声漫过全场。
整台剧目搭建盐商园林、漕运码头、市井街巷多重场景,六大篇章徐徐铺展,演尽漕运繁华、古今碰撞、江南柔美与淮盐记忆。观众席化作漕运货船,临水观演,恍若乘舟入画。观演地点
万花园实景舞台
(近瘦西湖东门)小宝撤藩之盐案迷踪
惊喜不断瘦西湖奇妙游国庆推出全新互动悬疑剧《小宝撤藩之盐案迷踪》。时值康熙撤藩之际,韦小宝奉旨南下扬州,意外卷入一桩扑朔迷离的盐商秘案,案中藏案,局内设局,层层反转扣人心弦。
演员游走席间、沉浸式互动,剧情线索环环相扣,悬疑、笑点与真实历史巧妙融合。在这里,您将告别传统被动观演,化身韦小宝同行伙伴,在嬉笑与紧张中一步步揭开扬州盐案的终极真相。
观演地点
瘦西湖奇妙游
这个景点有多种项目,其中有个真人小剧场,图中的这个广告引导就是国庆节刚推出的全新互动悬疑剧《小宝撤藩之盐案迷踪》。

![[扬州 扬州-2.webp]]

从现场照片我们能看到,在奇妙游的敲锣游戏打卡点周边设有三个卡通广告引导展牌。
- “不愧是扬州三把刀,一套下来浑身放松”
- “我可是康熙爷的拜把兄弟”
- 扬州孝母饼
其中第一个是束发汉服修脚工给辫发满服韦小宝修脚。
孝母饼广告牌在互动剧里有相关剧情
康熙爷拜把兄弟广告牌在互动剧里也有相关剧情
修脚广告牌在互动剧里也有相关剧情
那么我们是不是合理推测:
修脚广告牌里的束发汉服修脚工是不是也在剧情里存在?

而这个戏剧是要在文旅部备案审批的,能演出还能摆放广告就说明“在留发不留头下不可能存在的束发汉服修脚工给辫发满服韦小宝修脚”是文旅部审批通过的。
那我们是不是可以问一句扬州官方:
设计“在留发不留头下不可能存在的束发汉服修脚工给辫发满服韦小宝修脚”的剧情究竟是想表达什么?
韦小宝他妈说韦小宝的老爸可能是个回回,总不能设计这个剧情是想歌颂中华民族共同体下的五族协和王道乐土吧?《鹿鼎记》那样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寓言?

《评点本金庸武侠全集》
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
1998年12月第1版 1998年12月第1次印刷【旁批(左侧)】 猛剌里有此一问,不知四大儒如何回答。
韦小宝乘机说道:“是啊。小皇帝说,他不是鸟生鱼汤,但跟明朝那些皇帝比较,也不见得差劲了,说不定还好些。他做皇帝,天下百姓的日子,就过得比明朝的时候好。兄弟没学问,没见识,也不知道他的话对不对。”
顾查吕四人你瞧瞧我,我瞧瞧你,想起了明朝各朝的皇帝,自开国的明太祖直至末代皇帝崇祯,若不是残忍暴虐,便是昏庸糊涂,有哪一个及得上康熙?他四人是当代大儒,熟知史事,不愿抹煞了良心说话,不由得都默默点头。
【旁批(左侧)】老者无聊。
那老者回头叫道:“韦香主,你回家去问你娘,你老子是汉人还是满人。为人不可忘了自己的祖宗。”竹哨声响起,东岸群豪也纵马向南。片刻之间,两岸人马退得干干净净,河中那艘官船兀自燃烧未熄。
【旁批(左侧)】前多粗口,此为雅词,恐皆一义。
顾炎武叹道:“这些兄弟们,对韦香主还有见疑之意。他们是草莽豪杰,说话行事不免粗野,可是一番忠义之心,却也令人起敬。韦香主,我们要说的话,都已说完了,只盼你别忘了是大汉的子孙。咱们就此别过,后会有期。”说着拱了拱手,和黄、查、吕诸人作别而去。
韦小宝惘然站在河岸,秋风吹来,颇有凉意,官船上火势渐小,偶然发出些爆裂之声,火头旺了一阵,又小了下去。他喃喃自语:“怎么办?怎么办?”
苏荃道:“好在还有一艘船,咱们先泗阳集,慢慢儿的从长计议。”
韦小宝道:“那老头儿叫我回家问问我娘,我老子是汉人还是满人,嘿嘿,这话倒也不错。”
苏荃劝道:“这种粗人的胡言,何必放在心上?咱们上船罢。”
韦小宝将母亲拉入房中,问道:“我的老子倒底是谁?”韦春芳瞪眼道:“我怎么知道?”韦小宝皱眉道:“你肚子里有我之前,接过什么客人?”韦春芳道:“那时你娘我标致得很,每天有好几个客人,我怎么记得这许多?”
韦小宝道:“这些客人都是汉人罢?”韦春芳道:“汉人自然有,满洲官也有,还有蒙古的武官呢。”【旁批(左侧)】韦母无民族偏见,有爱国肝肠,又不弱于乃子。
韦小宝道:“外国鬼子没有罢?”韦春芳怒道:“你当你妈是烂婊子吗?连外国鬼子也接?辣块妈妈,罗刹鬼、红毛鬼子到丽春院来,老娘用大扫帚拍了出去。”
【旁批(左侧)】得五族共和之慧根,唯(韦)小宝。
韦小宝这才放心,道:“那很好!”
韦春芳抬起了头,回忆往事,道:“那时候有个回子,常来找我,他相貌很俊,我心里常说,我家小宝的鼻子得好,有点儿像他。”
韦小宝道:“汉满蒙回都有,有没有西藏人?”
韦春芳大是得意,道:“怎么没有?那个西藏喇嘛,上床前一定要念经,一面念经,眼珠子就骨溜溜的瞧着我。你一双眼睛贼忒嘻嘻的,真像那个喇嘛!”
卜键教授简介
一、个人简介
1、基本信息 卜键(BU JIAN),男
2、学历学位情况 南京大学文学博士
3、职位职称
历任中国戏曲学院文学系史论教研室主任、文化艺术出版社常务副社长兼常务副总编辑(法人)、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所长、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副总经理兼对外艺术展览公司总经理、中国文化报总编辑、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总经理、国家清史办主任兼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特聘教授、中国海洋大学国家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主任。
4、承担课程
(1) 名家课程:明清文学专题(本科生)
(2) 中国海疆问题研究(本科生)
(3) 中国海洋文明(研究生)
(4) 清代教育制度专题研究(研究生)5、学术兼职
国家社科基金文化艺术委员会评委、文化部高级职称评委会副主任、同济大学、广东民族大学兼职教授,浙江传媒学院戏剧与影视研究院名誉院长,浙江海洋大学鸦片战争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副会长、中国武侠文学学会名誉会长、中国文物学会文史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文史馆馆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等。


你好,我们是瘦西湖这边的工作人员,很抱歉给你带来不良影响。我们并没有故意引发民族矛盾的主观原因,请原谅我们的过错带来的负面影响。已经要求工作人员立刻撤除相关的展板,请赵先生监督。
17:30
这是整改后的照片,已经撤除。
这一堆东西不是展板而是广告,是那个互动戏剧的剧情引导广告。这东西的设立是要有各级单位审批才行的。
包括那个互动戏剧的剧情究竟有没有相关审批?怎么审批的?报送材料里是只报送剧本还是全场戏剧的录像?
是只撤除广告牌还是戏剧里的相关情节也一并修改?
如果是都整改的话,那当初审批通过是政府认同这个戏剧“在留发不留头下不可能存在的束发汉服修脚工给辫发满服韦小宝修脚”的剧情的什么表达?
没事没事,扬州文旅把审批文件备案视频备案剧本广告报送材料都公布一下就好。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第十三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
(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
(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
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十五条规定重新报批。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举办内地营业性演出活动
https://www.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31&iddept_yw_inf=11320582MB1502774W400012201200002&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582MB1502774W4000122012000
问: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举办内地营业性演出活动
答:
内地营业性演出材料清单(最晚提前3个工作日申报!)
11、(1)演出节目单;(2)对应的视听资料:纯音乐演奏类节目应当提交所有节目的音频资料;无台词的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所有节目的视频资料;演唱会、话剧、戏曲、相声、小品等类别的节目应当提交全部台词(或剧本)和舞台表现的音视频资料(片段即可)。外文台词(或剧本)应提交中外文对照版本。12、演出过程中如有与观众互动的环节,还应提交:
(1)互动环节内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互动具体节目、互动进行方式、互动台词内容等);
(2)互动环节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制定互动应急预案。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四)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五)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六)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八)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九)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小文姐姐普法微课堂 | 营业性演出办演规范(内容篇)
https://mp.weixin.qq.com/s/UVO9hexKCMt1cpbQLbmztA
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有哪些常见表现形式?
(一)破坏民族和平、煽动民族割裂;
(二)编造、渲染、夸大各民族间的矛盾、冲突和争端等;
(三)破坏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信仰自由等;
(四)诋毁、损害、丑化、侮辱中华各民族所特有的传统风俗、禁忌以及具有民族特征的标志等;
(五)诋毁、歪曲或以不当方式表现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
(六)表现伤害民族感情的民族征伐、历史事件、血腥战事等。
九、“违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有哪些常见表现形式?
(一)歪曲中华文明和中国历史;
(二)践踏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和恶意篡改重大历史、文化事件及代表人物形象;
(三)违背基本历史定论,任意曲解历史;
(四)篡改名著、歪曲原著的精神实质;
(五)对历史尤其是革命历史进行恶搞或过度娱乐化表现;
(六)传播或宣扬已被现代社会摒弃的迂腐、老旧、封建文化习俗和思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六条 电影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或者破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
(三)诋毁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
(四)煽动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
(五)危害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宣扬淫秽、赌博、吸毒,渲染暴力、恐怖,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
(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七)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权威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释义》
主编:
柳斌杰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
聂辰席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国家版权局局长)
袁曙宏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副主编:
许安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阎晓宏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
童 刚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
张宏森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
中国法制出版社
CHINA LEGAL PUBLISHING HOUSE
版次/2017年6月第1版
2017年6月第1次印刷
三是 诋毁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 侵害民族风俗习惯, 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 伤害民族感情, 破坏民族团结的。
本项是从民族利益层面作出的规定。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宪法明确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 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各民族都有自己优秀的文化传统, 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各民族的历史以及历史人物, 也要得到尊重, 不得任意歪曲。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电影片中出现违反民族政策, 破坏民族团结, 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损害民族尊严, 宣扬种族、民族歧视的, 应予禁止、删剪、修改。
新中国成立以来, 我们的电影主流是维护祖国统一, 弘扬民族团结, 构建中华民族一体多元文化, 尊重中华历史和族群历史, 但是也出现了个别电影由于对民族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等错误或者歪曲表现而导致的民族纠纷案例。例如, 一些取材于黄帝、蚩尤传说的电影将蚩尤作为反面角色进行丑化和贬损, 而我国苗族等少数民族是把蚩尤奉为祖先的, 因此电影里对蚩尤形象的丑化会伤害苗族等少数民族的感情, 破坏民族团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安全要求。户外广告的管理办法,由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定。
第四十二条(核心禁止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
《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一)设置、张贴商业广告;
这是整个审批链条的第一道法定前置——管委会审核。
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罚则):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1号,历经修正)
第十一条第二款: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第二款: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第十三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广告指向的58元付费演出本身需先取得此批准文件)
《江苏省广告条例》(2019年修订,2019年3月1日施行)
第二十九条第(六)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六)在国家机关建设用地范围、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的;
第三十条第一款:建造用于发布户外广告的专用设施,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有关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和镇的建成区内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管理工作。
第五十七条(罚则):违反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由有关审批部门责令设置者限期改正或者拆除;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或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第五十条第一款: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第二十五条:未经设区的市、县(市、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
《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
第三十一条: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一)设置、张贴商业广告;
第四十三条(罚则):违反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依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扬州市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导则(试行)》(2024年6月施行)
3.1.4 户外广告设施禁止在下列位置设置:
② 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名胜风景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的建筑控制地带**(自身宣传、公益宣传、导引标识除外)**。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举办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
(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
(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
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十五条规定重新报批。
第二十五条
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四)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五)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六)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八)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九)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同时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变更演出举办单位、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或者节目未重新报批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未重新报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
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
文艺表演团体、个体演员可以自行举办营业性演出,也可以参加营业性组台演出。
营业性组台演出应当由演出经纪机构举办;但是,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可以在本单位经营的场所内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
演出经纪机构可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行纪活动;个体演出经纪人只能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