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弋零。今天是「社会观察系列」的第二期,我想谈谈女性主义与冻卵的相关话题。
案例:国内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败诉
2024年8月7日,国内首例单身女性徐枣枣冻卵案二审败诉,标志着这场为期6年的诉讼划上了句号。国家卫生部门2001年制定、2003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及其管理办法明确,辅助生殖技术只能由已婚夫妇行使,单身女性并不享有该权利。
自2018年上诉至今,徐枣枣也接受了诸多媒体的采访。徐枣枣在接受三联生活周刊采访的时候解释了选择冻卵的原因,她说:
2018年,当时我正处在29岁到30岁的阶段,突然就感觉生活里很多东西变得不可控了。比如身体代谢变慢,要去健身才能维持理想的身材;20出头时,我觉得结婚生子对我来说,是一种束缚,可能完全不考虑,但30岁后,我没有办法再把话说得太满,好像随着身体状态的变化,想法也会相应变化。
而且那时,我正经历一次亲密关系的结束,在孤单脆弱的时候,会有那种“感情什么都靠不住”的想法,想自己是不是要抓住一些确定的东西,比如要一个孩子。另外,到了30岁,职场、家庭和社会氛围也都在对你说,现在生孩子是一个比较好的阶段,不然往后的一切状态都会下滑。
但为了暂时的脆弱选择要孩子,显然不是理智的选择,而且还有其他事情需要考虑,比如我在北京工作生活,成本很高,有时候也会想,要不要换一个城市定居,要不要转行,要不要出国留学?
这些选项里,哪个能被延迟呢?我想到的答案是生育。30岁如果不能要孩子,留下最健康的卵细胞也挺好的。这种心态其实很普遍,其实冻卵之后也不一定要用,我看过一个数据,说选择冻卵的女性,只有1/10左右,最后会真的复苏卵细胞。看起来,冻卵更多时候只是一个有备无患的选择,帮助大家缓解焦虑。
在徐枣枣看来,冻卵像是购买了一种保险。女性在30岁还没有决定是否要生育,因此通过冻卵把健康的卵子留到40岁。但冻卵真的给了女性更大的自主权吗?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我会从科技、制度(国家/资本/父权制)两个维度展开分析。
科技角度:冻卵的过程漫长而痛苦
与无痛肠胃镜等通过技术革新显著改善患者体验不同,冻卵的过程痛苦而漫长。完整的冻卵周期通常包含四个阶段:前期体检、促排卵治疗、取卵手术及术后恢复,整个过程需持续1-2个月。
体检阶段除了需要忍受侵入性较强的阴道超声检查,还需进行十余项激素水平筛查,这些检查往往伴随着反复抽血与长时间等待结果的焦虑。卵巢刺激的过程则更为艰辛,女性需要连续10-12天往腹部皮下的肌肉注射促性腺激素,密集的针孔不仅会在肚脐周围形成淤青,药物引发的卵巢肿胀也给女性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最关键的取卵手术虽多在麻醉下进行,但医生仍需将直径2毫米的穿刺针刺入卵巢,可能引发部痉挛、阴道出血。取卵的恢复期约需1-2周,约30%女性会出现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表现为腹部绞痛、恶心呕吐、腹水积聚乃至血栓风险,而腹胀、便秘等不适往往持续数日才能消退。
而这仅仅是一个周期的流程。一个周期大致可以获得6-9颗卵子,为了保证最后手术的成功率,一般需要20颗卵子。这也就意味着女性通常需要经历2-3个冻卵周期才能冷冻足够数量的卵子。冻卵极大的透支了当下卵巢功能,也给女性带来了巨大的生理与心理压力。
制度角度:国家、资本和父权制的联合枷锁
国家角度:生殖管控与人口规训的政治逻辑
从国家角度看,生殖管控始终是人口工程的核心操作界面。国家卫生部门2001年制定、2003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及其管理办法本质上是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延续,而不同国家对于单身女性冻卵的限制也反映人口治理管控的宏观目标。
国家制定单身女性冻卵政策时实质上面临着两难的选择:一方面,冻卵延迟了女性的生育年龄,另一方面,开放冻卵技术又可能刺激生育意愿。这种张力导致各国采取差异化策略:新加坡直至2023年才允许单身女性基于医学指征冻卵,日本、法国等仍将冻卵限制在疾病治疗范畴,而英国则通过设定20-35岁的年龄门槛,强制将技术效率与优生目标绑定。国家试图将医疗资源集中于卵子活性高峰期,以降低子代出生缺陷率,同时规避高龄孕产妇带来的公共卫生负担。
福柯的生命权力理论对这一现象进行了解释。福柯认为,生命权力(biopower)是对人口进行管理和控制的手段。通过不同国家对于单身女性冻卵的不同态度,我们可以清楚地看见国家的人口治理术。
资本角度:冻卵成为对公司展现“忠诚”的方式
2014年,苹果和Facebook宣布为女性员工支付最多2万美元的费用,为女性员工报销最高2万美元的冷冻卵子费用,旨在帮助她们平衡职业发展与生育计划。谷歌、英特尔也陆续推出相同的政策。
但与此同时,摩根士丹利某女性高管的控诉揭示了福利政策的另一面。部分企业将冻卵异化为"忠诚度测试",要求女性通过延迟生育展现对事业的投入。当冻卵从医疗手段演变为企业管理工具,女性看似获得的选择自由,实则可能陷入新的结构性困境。
父权制角度:把生育与婚姻绑定
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单身女性不可冻卵,但同年推出的《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允许单身男性冻精。对于“为何单身男性可存精,单身女性不可冻卵”的问题,国家卫健委表示:
一是应用卵子冷冻技术存在健康隐患。与男性生育力保存技术不同,女性卵子冷冻技术是有创性操作,技术实施难度大于冻精。在取卵和卵子冻存、解冻、移植过程中均存在技术风险,例如促排卵药物应用可能带来的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以及手术取卵操作的出血和感染风险,危害女性健康。35岁以上高龄孕产妇发生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以及出生缺陷的风险将会显著增加,为单身女性冻卵有进一步延后女性生育年龄的可能性,不利于保障女性和子代健康。
二是为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卵子冷冻技术应用在学术界依然存在较大争议。由于技术起步较晚,受开展时间所限,卵子冷冻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子代安全性仍然需要长期随访资料进一步证实。美国生殖医学会、欧洲人类生殖与胚胎学会均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支持女性以推迟生育为目的应用卵子冷冻技术应用,并明确提出商业化推广卵子冷冻技术可能会给晚育女性带来虚假希望,造成女性进一步推迟生育计划。国外相关人群研究表明,卵子冷冻技术的成功率随女性年龄增加而下降。
三是严防商业化和维护社会公益是辅助生殖技术实施需要严格遵循的伦理原则。超出医学指征、将辅助生殖技术作为商品向健康人群提供,会不可避免地促使以盈利为目的导致技术滥用。目前部分媒体使用“后悔药”“生育险”等说法对卵子冷冻技术进行渲染,容易产生误导,带来技术滥用的风险和不良社会影响。
对我而言,只有第三点理由是讲得通的——对于第一点和第二点理由,我们永远可以反驳称:“作为女性我们选择了冻卵,也选择了承担冻卵的风险。”把冻卵和婚姻挂钩,实质上反映了父权制下对女性自主生育权的剥夺。
冻卵技术的争议本质是女性身体在科技、权力与资本交织下的战场。徐枣枣案的败诉不仅是个体权利的挫败,更暴露了父权制通过技术管控维持生育秩序的逻辑。
关于21天输出挑战🚩
受Garron和Chris的启发,我在2025年3月最后一个周末开始了「21天输出挑战」。我希望用21天的时间,梳理自己已有的知识体系,实现输入-内化-输出的正向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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